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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间,大族激光发布公告回应公司欧洲研发运营中心有关问题。
公告称,公司欧洲研发运营中心具有酒店功能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收购原有的酒店建筑物具有百年历史,当地政府要求保留其酒店功能;二、未来的研发运营中心需要;三、当地旅游资源让酒店功能可充分提升该物业的使用率,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告称,目前,主体建筑已接近完成,预计在2020年底工程竣工。
项目投入使用前,公司将从业务、技术、效益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决定如何使用欧洲研发运营中心,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激光等项目或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外转让或出售,公司将对欧洲研发运营中心项目的未来进展情况及时、充分的披露。
以下为大族激光回应全文:
一、 关于公司决策设立欧洲研发运营中心及其选址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注重激光技术的研发,不断攻克激光及其应用领域的关键技术,公司的业务得以逐年稳健成长。到2010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已从2004年上市之初的4亿元人民币增长到31亿元人民币,但与欧美行业巨头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公司意识到,在国内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必须逐步探索国际化合作和业务发展,吸引更多的国际人才,掌握更多的核心技术才能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相继投资了意大利PRIMA公司、德国Baublys公司、美国IPG公司以及加拿大Coractive公司,并参与了多个国际项目的竞标,如意大利Salvagnini公司、德国Manz公司、德国Rofin公司等。欧洲作为激光技术的发源地,聚集了大量的激光行业人才和业务伙伴,2010年公司决定在欧洲瑞士设立研发运营中心,并于2011年在瑞士设立了全资子公司Han’s Europe AG(以下简称“大族欧洲股份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Han’s Investment Holding AG。
今日晚间,大族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