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应让无良失信企业无处遁形(3)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应让无良失信企业无处遁形(3)
2019-07-16 09:38:09 第一财经

如何推进长三角地区司法合作

回顾过去若干年长三角区域内企业迁移以及外资企业和中资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历史就会发现,有效、透明、守法、高效的营商环境,是企业追逐的理想投资和经营条件。当一个地区、城市乃至国家能够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地推出一些有利于企业经营和投资的制度改革时,就会成为企业投资和经营向这里集聚的一个诱发因素;相反则会造成企业纷纷搬离。

目前,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向着司法合作、诚信、维权跨区域协调与治理领域推进显得十分必要,也具有相当大的可行性。

怎样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推动长三角地区的司法合作?怎样更加有效地推动企业诚信记录、专利维权行为进行跨区域的协调与治理?

笔者认为,这两件事情可以放在一起来进行,也能起到更加有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比如,长三角地区的企业诚信、失信记录应该共享;长三角地区的司法、审判,如果涉及跨区域的案例,应该进行跨区域的司法协调,并得到跨地区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诸如法律条文、司法程序、律师的支持、法院的调查与取证、管辖权等都应该实现一体化的共享,让那些阻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司法边界尽快消失。还有,在长三角任何一个地方有不良的经营与投资记录的无良失信企业,都应该在内长三角无处可藏,受到同等对待。

再如,长三角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局,应该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直接承担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职责。在维权的前期阶段,在接到合法企业举报、提供证据的基础上,可以直接查封违法侵权企业的产品、服务,为后续的司法处理固定证据;在维权的后期,配合司法机构,不折不扣地执行司法判决。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