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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
在跨境资金运营方面,《实施细则》称持续优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服务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发展,降低区内企业适用7号文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国际收支规模门槛。对区内企业,将“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1亿美元”门槛降低为“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5000万美元”,继续鼓励总部企业做大做实。
降低门槛将便利更多企业享受跨境资金池政策红利,服务上海总部经济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颁布7号文已释放了一波政策红利,如重新规范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开展、明确宏观审慎原则下的跨国公司资金池外债额度、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手续等。
另外,《实施细则》还提出,区内银行可向境外机构发放办理贸易融资贷款,并提供外汇NRA(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账户服务,支持银行向境外机构提供外汇NRA账户资金质押外汇贷款服务,这将进一步推动跨境金融联动,提升离岸服务辐射能级。
为落实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打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速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开放,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
深化外汇管理“放服管”改革,促进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是2019年外汇局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新年伊始,一项重要的试点政策已经先行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