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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律师向证监会实名举报新城控股 称其涉嫌信批违规(2)

两律师向证监会实名举报新城控股 称其涉嫌信批违规(2)
2019-07-08 15:48:35 第一财经

“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的话,上市公司就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状况或者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相关风险因素。” 王怀勇表示。

公告披露时间同样被质疑。7月3日,新城控股于当日召开董事会。举报人质疑,董事会通知由何人具体何时通知?会议记录中是否讨论过应于7月3日立即披露?决定于7月4日公告而非7月3日立即披露的原因是什么?

此外,截至一季度末,新城控股有38415位股东,由王振华控制的股权有67.17%,另外有近9%在机构手上,其余均为散户。

举报人表示,王振华、新城控股高管是否在6月29日至7月4日开盘前与新城控股有关股东、股民、贷款银行、债权人等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第三人)进行过联系?联系内容如何?

值得注意的是,7月1日~3日共有5起大宗交易。中国银河证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4度出现在卖方席位上,5笔交易卖方营业部都来自宁波连续三天的5笔大宗交易。来自宁波的卖家共卖出187.6万股,成交额累计达7900万元,其中仅中国银河证券一家就卖出155.6万股,成交额6500万元。

举报人提请证监会对可能存在的内部交易进行调查。

新城实控人事发后,多家持有新城股票的机构相继调低持仓估值,最高一家给出五个跌停的预估,此后穆迪、标普、惠誉和中诚信四家评级机构就新城事件发布报告,或调整评级,或将之列入负面观察。

此际举报风波再起,新城控股的危机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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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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