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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个税最大“杀招”不是起征点提高,而是它(2)

减个税最大“杀招”不是起征点提高,而是它(2)
2019-06-06 17:29:40 第一财经

去年10月1日至12月底,第一和第三项举措率先实施,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减税约1000亿元。今年1月1日起,个税改革全面实施,三大减税举措齐上阵。税务总局数据下,今年1~4月减税约2143亿元。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因首次引入备受老百姓关注,也是今年开始实施的全新举措。而在今年前四个月的2143亿元减税中,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98亿元,占减税总额比重仅9.2%。不过仍然有5049万纳税人享受了该政策,专项附加扣除人均减税约392元。

从今年前四个月个税减税数据来看,起征点提高和税率级距扩大两项举措减税约1945亿元。目前税务总局并未披露两项举措各自减税金额。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对第一财经分析,专项附加扣除减税金额并不高,而起征点每月提高1500元跟专项附加扣除性质相似,因为这部分收入适用3%的税率,估计扣除金额也不会太高。因此减税三大举措中,减税金额最大应该是税率级距的扩大。

“以前个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4500元适用10%税率,4500元~9000元适用20%税率,9000元至3.5万元适用25%税率。由此可见税率级距很短,税率快速上升。而这次改革后,3000元以内适用3%税率,3000元~1.2万元适用10%税率,1.2万元~2.5万元部分适用20%税率,尽管税率没变,但税率级距大幅扩大,事实上起到了大幅削减税基、降低税负的作用。”施正文称。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从静态的数据来看税率级距扩大减税最为明显。但是由于个税减税是一个完整的政策,个税应纳税额首先需要减去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之后,然后再按照扩大后的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税。因此个税减税不应该孤立看某一项举措效果,三者协同发挥出了最大的减税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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