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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关债转股“定价难”再出实招,民企支持力度将加大(4)

攻关债转股“定价难”再出实招,民企支持力度将加大(4)
2019-06-06 09:20:29 第一财经

五大措施防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年7月央行定向降准释放5000亿资金后,商业银行反映积极。定向降准后,规模有了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市场化债转股总体投资规模是9095亿元,其中定向降准后新增5080亿元。此外,17家商业银行,包括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定向降准之后债转股新增投资规模大幅增加。

不过,由于债转股对象企业一般都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这也给参与债转股的银行和机构带来了一定风险。

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志清称,既要看到一些风险增加的因素,比如债权的形态转化成股权的形态,也要看到风险进一步缓释的因素,比如企业脱困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同时也要关注市场化债转股对于稳增长、结构性去杠杆的全局性意义。

而对于债转股中的银行和实施机构面临的风险,董希淼认为,资本占用以及退出机制是银行债转股面临的重大难题。据规定,商业银行因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400%。实施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持股需纳入并表范围,这对银行带给很大的资本压力。

“持有企业股份不是银行的目的,只有建立起完善的退出机制,让资产流动起来,才能更好调动银行主动性,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去投入。”董希淼称。

刘志清表示,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上,银保监会重点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严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债转股项目的选择、收债和转股价格、资金筹集、退出方式等都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自愿协商确定。其次,明确债转股对象。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针对产品有市场、技术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但是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对于僵尸企业、逃废债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不纳入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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