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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来自江浙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意见》的出台相当于扩大了城投公司的融资渠道,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权融资受限的情况下,放开股权融资可以说正当其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应该是结构性的调整,不同于原来‘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有‘保’有‘压’,有望缓解优质城投平台的融资难题。”
事实上,近年来,城投平台正面临新一轮的融资严监管。先是2017年4月,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下称“50号文”),而后 2017年的11月,央行、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年3月,财政部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规范对地方性融资平台的借款融资和贷款融资进行限制,引发市场的担忧。
不过今年以来,城投企业融资环境边际改善。邓海清称,比如镇江等地开展地方隐性债务化解试点;交易所放松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公司债的申报条件,对于到期债务6个月内的债务,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放开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
如今,《意见》的出台利好部分城投平台的股权融资。申万宏源固收分析师孟祥娟表示,此次政策纲领性强,方向明确,通过产业政策支持、财政帮助、融资倾斜等渠道改善各地国家级新区城投的偿债能力,但具体利好幅度需要跟踪后续各部委配套文件,有待继续观察。
上市仍非易事
尽管有《意见》加持,但对于城投公司来讲,上市仍非易事。上述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来看,城投公司长期所承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等在短时间内难以与公司主体剥离,这就造成公司的独立性不高,如财会指标、业务开展等很难符合上市要求。
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通气会上表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企业活力、调动企业家和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