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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出炉:各地都有最低消纳责任

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出炉:各地都有最低消纳责任
2019-05-16 15:59:02 第一财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按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消纳保障机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经过三轮正式征求意见后,这一创新性机制的建立和启动实施,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健康发展、实现近中长远期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占比目标、持续推进能源转型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可再生能源消纳需要长效制度

我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后发优势明显。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新增电力的主力,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全口径水电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226万千瓦,风电装机1.8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18亿千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29亿千瓦,占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总发电装机容量的38.4%。2018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87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从2012年的20%提高到2018年的26.7%,其中非水电占全部发电量比重提高了5.8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撰文称,在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同时,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送出和消纳问题开始显现。

具体来说,在我国风光资源富集地区电力消费增长放缓以及电力装机仍然保持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传统能源发电与可再生能源电力争夺电力市场;本地消纳和外送能力潜力利用不足,在没有消纳责任要求约束和现有电力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方式下,电源电网统筹协调不足、现有系统技术能力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传统电力市场机制和电网运行管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存在制约,目前电力运行调度很大程度上延续传统计划方式,大量火电年度电量计划为刚性计划,火电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意让出火电电量空间,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空间受到挤压,跨省跨区消纳市场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无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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