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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涉资3万亿的政府投资条例:怎么投怎么管(3)

2019-05-06 09:31:0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上述地方发改人士表示,概算超估算10%,相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一要求相当严格。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律师认为,《条例》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在相关条文中贯彻落实。

比如,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所需资金。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中应当明确建设资金及其来源。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等。

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现实中部分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会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来做项目,这一方面会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不能及时还钱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条例》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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