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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铝矾土开采乱象:世界500强企业卷入非法采矿罪案(2)

2019-04-28 16:46:0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几天后的2013年8月9日,山西盂县商人杨超也加入到小岩沟、千峰岭的开采生意中来。当天,蔡红江与福建商人戴福美(系杨超安排)签订协议。这份协议称:千峰岭村新农村建设整体搬迁及铝矾土开采,需要总投资1亿元;于是蔡红江找戴福美合作开发,戴福美出资5100万元,占股比例51%。这份协议约定,他们需向阳煤集团缴纳管理费,管理费计算方式为总储量150万吨,每吨上交31.8元,总计4770万元。

2013年8月15日,姚文帅与蔡红江签订协议,后者以5000万元的价格从前者的手中承包了千峰岭新农村建设及铝矾土开采权。这份协议中提到,姚文帅向蔡红江提供阳煤集团出具的勘探图纸,并向阳煤集团上交管理费,其间开采产生的铝矾土优先保证阳煤集团使用。

当年8月24日,蔡红江以姚文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吴良培及戴福美签订《合同主体及权益变更协议书》,协议约定:三方同意将蔡、戴双方2013年8月9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相关附件等文件中的戴福美权益全部转让变更给吴良培。吴良培也与杨超相熟,随后实施的开采也都实际由杨超组织进行。

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姚文帅便将千峰岭的开采权转让给两家公司,收取现金数千万元。从随后的经营情况来看,姚文帅实际是一矿两卖。混乱由此产生。

“鑫宝源”负责人王建忠称,兆丰铝土与姚文帅所签订的托管协议中确定四个地理坐标拐点,所圈定的实际范围是小岩沟村有104.8亩地,另外的148.7亩是千峰岭村的范围,但他在实际施工中发现,其在小岩沟村开采范围与杨超的开采范围有重叠,双方的施工队伍还为此发生了冲突。

“以探代采”

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并非第一次合作。

早在2008年,姚文帅与李怀俊签订转让协议,获得了位于小岩沟的一处黏土矿及其相关手续,其中包括采矿许可证。这处黏土矿恰好位于阳煤集团获得探矿权的小岩沟铝土矿内。2012年3月,兆丰铝土与姚文帅借用资质的山西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浅井探矿工程协议书》,姚文帅等人借此开始在盂县牛村镇千峰岭村开采铝土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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