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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吸引FDI面临挑战,《外商投资法》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4)

2019-04-23 09:51:2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不难看出,“市场换技术”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相关规则的审慎,也体现出当时整个国家对待外资进入非常小心谨慎。尽管如此,后来企业界和学术界对于“市场换技术”的成效其实争议很大。

特别是从1996年底开始,质疑和反思的声音日益强烈,现实背景是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对国内企业构成市场上的“挤出”效应,导致技术引进效应丧失了基本条件。当时,国内多个行业市场,如移动电话、轮胎甚至饮料、洗涤、化妆品等,外资企业市场占有率非常高,但并没有获得所谓的先进技术,反而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技术依赖。因此,批评者认为,“市场换技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尽管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但这一政策却产生了得不偿失的负面效应。即,中国被指责为以市场为诱饵,强迫外国企业低价转让技术。而今,这一点甚至正成为美国报怨中国“不公平贸易”的一个重要理由。

实际上,早在2000年,按照WTO规则和入世承诺,中国就对不符合规则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中将“市场换技术”由原来的强制性要求变成鼓励性意见或双方协议行为,政府由此也失去要求外资企业必须以技术转让等为前提条件进入中国市场的法律依据。

中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也明确表示,不以技术转让要求为前提批准外资进入。在签订相关国际协定,如2007年中韩投资协定、2012年中日韩投资协定、2015年中韩自贸协定中也做出了类似承诺。至此,中国在有关外资准入法律法规中,实际上已没有任何要求转让技术的规定。

尽管如此,《外商投资法》的颁布,还是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过去依靠零碎的、局部的要素优惠、政策供给的对外开放局面,升级为一揽子、全局性的、更符合国际营商规则的可靠制度供给。可以说,《外商投资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对外开放进程中,从低水平要素优惠、政策优惠为主,转向高质量制度供给为主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作者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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