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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幸福人寿”)反向抵押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正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对老人的权益是有充分保障的。老人始终享有对房屋占有、使用、租赁和房屋赎回处分权四项权利,而保险公司仅有抵押权。
“办理该项业务后,因为抵押权的存在老年人只是不能卖房子。同时,在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要在继承人的配合下才能处置房产。这与‘以房养老’骗局明显不同。”该负责人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保险公司推出的“以房养老”业务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与终身年金相结合,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二是可以满足“居家养老”需求,老年人不需要搬离,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直至身故。与出售房屋获取养老金等“以房养老”方式相比,对老年人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影响小;
三是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哪类人可以参与
当然,“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不是养老的全部,只是为部分老人提供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是现有养老模式的一个补充。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老年人都可以参与,只能满足特定人群的部分养老需求。
据记者了解,“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适用人群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年龄60~85周岁;二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业内专家认为,该业务主要是为那些有房产但养老资金不足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收入的新手段,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丰富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增加老年人的养老资金来源,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