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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一大难题终被解决:转让定价不再要求资产评估(3)

2019-04-09 10:06:2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今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要强化成果导向,精简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权。

此次《暂行办法》修改的主要目的是松绑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转换,通过研究成果的市场化定价转让、出资,为科研院所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创造条件。

“现在我们国家提出,要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前几年我们提企业要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但是整体上我们企业的研发能力还比较差,所以现在要鼓励科研人员为创新主体做贡献。”光机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以前我们的科研人员因为做应用技术转移转化很难,也得不到回报,就转而去做论文。此次的政策关键之处在于它对科研人员的研究行为是一个政策导向,现在市场能有很好的经济回报的话,科研人员就会倾向于去做应用技术。”廖侃对记者说,当这个导向产生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技术研究的话,新技术产生的可能性也就增加了。

廖侃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做科研的人很难把发现的新技术和新理论直接变成应用和产品,中间一定是要有企业来参与做这个事情的,而企业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是一定要获得经济回报的。以前这方面管得比较死,这中间的架通很难。这几年,特别是本届政府开始,中间的架通桥梁正在不断加快建设。

“我们的经济要进一步创新,就要促进有创新能力的人更多地去参与。现在我们国家的政策是一方面对科研机构不断松绑,把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究更多地向市场应用方面导向,一方面对企业科研又加大支持力度,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自主创新能力就会不断提高。”廖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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