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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一大难题终被解决:转让定价不再要求资产评估(2)

2019-04-09 10:06:2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以前许可是不用评估的,转让是要评估的,所以以前我们基本是做许可的,但许可有一个问题,因为专利还是我们的,对方在使用过程中会有很多要求。现在是多了转让这条路,而且这条路更加方便,企业也更愿意选择这条路。”廖侃说。

“以前大家可能会因为担心万一到最后算账,或者因为觉得管得太紧,于是就干脆不弄。现在有这个政策来保底,大家可以放手去做。”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下称“光机所”)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对于此次政策,光机所相关负责人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次文件没有涉及到无形资产评估折旧的问题。“比如某项技术进行转移转化评估价值为1000万,以前这1000万都算是科研单位的固定国有资产,但作为固定国有资产每年会有折旧,特别是科创企业前几年的利润都不高,一折旧,账面就特别不好看,科研单位就会承受很大的压力,因而,有些领导会觉得账面不好看就不去做成果转化了。”

“专利转移转让给企业以后,如果企业再发生股权变化,是否需要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再做二次审批,还是只需要我们科研单位同意就行了,关于这一点此次文件也没有提到。”光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专利转移转让给企业以后,这部分评估的无形资产占了人家企业一定的股份。转移转让的时候有备案、审查,股改的时候因为牵涉到国有资产,一定要我们上级部门批,这个周期又要半年,这是之前很多企业有点抱怨的地方。”光机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补充道。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市场对于科技这一生产要素的需求度正在不断增加,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被正式提上日程。

继2015年《转化法》推出后,各地相继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规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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