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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部署降低社保费率:不给企业增负 不降职工待遇

2019-03-27 11:10:3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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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常会部署降低社保费率:不给企业增负,不降职工待遇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上周的国常会拿出了增值税减税的配套措施,而本周的国常会明确的是降低社保费率的配套措施。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确定今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更大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指出,减轻企业负担是降低社保费率的初衷,在减的过程中要规范,在规范的过程中促公平。

先看如何降低社保费率的“官宣”——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落实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会议决定:

一是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二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费率再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

会议强调,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接着说降低社保费率的背景——

长期以来,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较重的现实一直困扰着我国企业发展。

五险一金当中,费率最高的是养老保险。各省份现行的单位缴费比例不一,如广东和浙江执行14%的比例,山东和福建执行18%,其他省份则在19%或20%。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8%。

再加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粗略计算,企业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要接近员工工资的40%,一些地方甚至超过这一数字。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谈到,中国是全世界养老保险费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几乎高于所有发达国家,企业和个人合起来的基本费率为28%,与之对比,美国是12.4%,加拿大是9.9%,韩国是9%。从养老金的替代率,也就是养老金领取水平相当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的比率来看,美国40%,中国45%,加拿大25%。

去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一改革在现实操作环节引起社会和企业的部分反弹。原因在于,“税务部门有‘金税三期工程’,是个大数据库,可以知道你的工资发放总额,知道你真实的雇员和领薪者,作假的话一下就发现了。”郑秉文说。因此,原定今年1月1日正式完成的移交工作被推迟。

在此背景下,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消息一出广受关注,降费幅度被认为前所未有。

再仔细分析此次国常会的具体部署——

“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是给企业的定心丸,“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则是给职工的定心丸。

社保费征收移交税务部门是必然。从企业看,一旦由税务部门全面负责征收工作,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必须按实际工资水平(或缴费基数)和员工人数进行社保缴费,那么如何才能不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国常会明确了两条主要做法: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以及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关于第二条,具体的操作办法是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

郑功成认为,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有四方面影响:一是降低用人单位负担,这是初衷。二是规范用人单位缴费,统一各地缴费比例,为全国统筹创造条件。

第三,总体上社保费用一定会降低,但具体到企业,并非每个企业都能够降低负担。过去依法缴费的企业在改革后负担肯定会降低,过去违法违规缴费(不按实际工资水平缴或减少参保人数等)的企业则会面临一定压力,但因为有2到4个点的下调空间,基本上也不会增加负担。

第四,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到16%,相对8%的个人缴费比例,缴费责任逐步趋向均衡,制度设计更为理性。“缴费责任相对均衡的话,意味着个人提高待遇的同时也要提高缴费义务,单位也就没有理由采取规避措施来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始国德国从1889年就确定了劳资双方缴费各半的制度,130年的实践证明了均衡责任负担的制度安排具有合理性。”

社保费用缴纳在现实中,往往是国企实缴,民企、小微企业少缴。郑功成认为,进一步规范社保费用的征收其实也是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定劳动成本公平负担的平台上展开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因此,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也是为了更合理、公平,体现出中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成熟。

从职工一方看,如何确保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郑功成表示,社保待遇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波动呈现刚性增长,这是社保制度的客观规律。在中国,调低费率绝对不会影响劳动者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权益和其他社保权益。

“事实上我们也已经看到,从今年1月1日起,要按平均约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此外,今年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单位缴费负担下降,但个人福利水平在不断提高。要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郑功成的建议是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由地区分割转向全国统筹,加快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力度,同时还要增加财政对社保的补贴责任等,因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占总人口之比的上升,必然要求公共财政对老年人承担更大的责任,这其实是财政支出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的合理取向,不能简单地视为财政负担的加重。

3月20日的国常会有个关键词是“结果导向”,也就是已确定的工作和政策要尽快落地、资金尽快下达,坚持结果导向,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的企业反应、群众呼声,确保工作早见效、市场主体有感受。减税如此,降费亦如此。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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