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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证监会发布《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对于来自其他证券市场企业到A股上市,在二级市场新增股东审核上,设置了较宽松的要求,新三板、H股和境外分拆、退市企业都包括在其中。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第22问指出,对于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或H股公司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的新增股东,原则上应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披露和核查。
针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东中包含被认定为不适格股东的,《解答》要求,发行人应合并披露相关持股比例,合计持股比例较高的,应披露原因及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中科沃土基金董事长朱为绎认为,所谓不适格股东应当指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三类股东,这对新三板上有IPO预期的公司是重要的事情。
“我的理解是,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进入的三类股东,只有合并持股达到5%以上才需要穿透核查,而且三类股东一般都只有很少股份,很难买到5个点以上。”朱为绎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去年1月,证监会曾就涉及三类股东的IPO监管政策进行明确。证监会发言人明确了四条监管政策,其中要求从严监管高杠杆结构化产品和层层嵌套的三类股东产品,要求存在该情形的发行人提出符合监管要求的整改计划,并对三类股东做穿透式披露,以源头上防范利益输送行为,防控潜在风险。
虽然政策不再把三类股东当作IPO的实质性障碍,但是由于穿透式核查带来巨大的工作量让一些交易较为活跃、有IPO预期的新三板公司十分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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