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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银行敢贷、愿贷,浙江银保监局出台“尽职免责”指导意见(2)

2019-03-22 09:20:3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第三,加强监管,推动制度切实落地。加强尽职免责制度的宣导,适时总结一些银行的优秀做法,对标找差,在业内予以交流和通报。同时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力度,研究建立仲裁机制,为银行工作人员提供情况反映通道。比如向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进行申诉,通过第三方审查的方式倒逼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尽职免责。

此外,在缓解民企小微融资难过程中,大行在发挥“头雁”作用的同时,由于费率相对较低,也导致部分区域性中小银行优质客户流失,这成为地方金融监管面临的难题。

“大行适应企业需要,在主动下调利率的过程中,利率传导机制发挥了鲶鱼效应,一定程度上对我们中小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带来冲击。”包祖明称,“这种现象也正常,我认为是市场化现象。”

包祖明表示,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的是综合化服务,除了在融资价格上竞争外,还可以提供包括公司机制建立、现代化管理建设等信息咨询服务,通过各种融资外的服务来提升附加值,从而取得相对较好的收益,即差异化竞争。

记者了解到,目前,无论是政策性担保还是商业性担保,很多小微金融服务由担保公司大量担保,并且传统的做法是由担保公司100%承担风险。“这几年,浙江省是担保公司和银行机构风险分担,二八开、三七开,这个机制已普遍形成。”包祖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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