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正是由于缺乏相关统一的绩效标准,这也导致了同一个项目,不同机构得出完全不同的绩效评价结果,从而使得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受到质疑。
对此,《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财政部去年底也发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明确绩效标准,规范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理顺二级项目绩效目标逐级汇总流程,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上述论坛上,两位地方财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地方越来越重视预算绩效评价,但推动起来依然碰到不少阻力。比如预算绩效评价中,定性的东西太多,定量的太少。即使有了评价结果,也基本到此结束,很难再把结果运用起来。
目前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是当前绩效评价推动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
上述《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目前一些地方将绩效评价结果跟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比如,广东省财政厅明确,根据2018年省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除补助个人的民生项目外,原则是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按20%比例压减预算,评价结果为低、差的项目,调整用途或不予安排。
浙江大学财税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金珊在上述论坛上表示,目前各地对公共支出绩效的评价主要侧重于资金绩效的考核,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既定产出的完成情况。然而公共支出体现了公共政策的倾向与重点,公共政策又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因此,对其政策绩效的考核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王泽彩认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现代财政,因此从决策者到每个预算部门,都要培养绩效理念。同时,还要坚持法治建设与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