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住宅“套内交易”引发热议,公摊标准亟需“晒在太阳下”(2)

2019-02-25 09:19:2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实际上,近年来“以套内面积而非建筑面积进行交易”已在一些地方陆续推开,全国真正执行的是重庆,其他在试点或两种方式并行的有北京、上海等城市。在其购房合同里,既体现建筑面积的价格,也体现套内面积的价格。在发放预售许可证时候,同样批准的是两个价格。

“以前大部分为6层楼房,公摊本来就少。现在楼层越来越高,容积率也越来越大,且小区内绿化率大,因公摊面积引起的维权事件也越来越多,所以开始考虑以套内面积计算。”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陈雷告诉第一财经。

而这种计算方式可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解决套内建筑面积相同而住户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导致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而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上述负责人称。

二是解决住户使用面积不透明的问题。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易于住户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在没有专业支撑的情况下难以做到。可以说,从技术角度明确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这个只是一个计量标准的变化,谈不上太多积极或负面的影响。”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对第一财经表示,或有助于市场交易更加透明,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更直观的比较,做出购房决定。

此外,郭毅表示,如果未来真正实施,后续还需要有一系列配套政策。相关配套税费的缴纳、计量标准都会发生变化。包括目前在执行的契税,实际都是按建筑面积来计价。“所以它涉及到相对复杂的价格体系调整,很难一蹴而就完成。”

公摊监管亟需透明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末尾的“起草说明”表示,“本条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以此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