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被查高管十余年前曾“搭档”卖债,南京银行债券业务屡现风波(3)

2019-02-21 17:30:4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南京银行承销的债券部分发生了违约风险。包括2012年承销的江苏省宿迁市2012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总金额1亿元,发行利率为6.2%,发行期限为3年,兑付日为2015年12月4日。该票据到期后,发行人之一的江苏绿陵润发化工有限公司停工停产,未能按时偿还5310万元到期本息,后来由担保人江苏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代偿。

南京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曾卷入维权风波。2016年3月21日,江苏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南京银行改正。根据江苏证监局相关文件,南京银行部分支行基金宣传存在违规,3家支行销售人员销售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时,用了未在该局备案且内容标注有“半年绝对回报13%”字样的资料;部分支行制作并向部分客户发送了未备案的宣传短信。此外,该行未在2013年、2014年结束一个季度内,完成上年度基金销售业务的监察稽核报告,另有2项关于基金销售的管理制度未向监管报备,且存在基金销售业务规范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票据、债券基金的承销、代销时间分别是在戴娟负责南京银行债券、资产管理业务期间发生。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