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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广受关注,2019年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文件对此有新的精神要求。
2月19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三农”工作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并要求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
《“三农”工作若干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与此同时,文件还要求,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文件还要求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
2018年5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官方信息披露,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根据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2018年将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目标,以实地督导解决疑难问题为手段,以成果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到2018年底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承包地确权工作,共涉及2747个县级单位、3.3万个乡镇、54万个行政村;承包地确权面积11.59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地(账面)面积的80%以上。
随着确权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的地方土地权属不清、纠纷多,有的地方地形地貌复杂、勘测难度大,一些已完成的地方还存在前期工作质量不高造成返工等问题。
不得将土地储备机构名下的土地直接划转给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朱隽)为更好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