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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加强创新激励,率先放宽员工持股比例(2)

2019-01-25 09:30:4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018年,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资的各级未上市科技子企业、转制院所企业投资的科技企业、转制院所、事业单位先后被纳入激励实施范围。

胡迟认为,此次雄安率先放宽员工持股比例的是转制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两类单位,一方面,这两类属于轻资产单位,员工出资后就能拥有比较明显的股权,激励较为有效;另一方面,这两类又是人力资本比较重要的单位,更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持股0.1%跟10%员工的想法肯定是不一样的,如果是盘子太大的国企,员工持股基本看不出来,从前期国资委试点的情况来看,科研院所采取员工持股激励最容易产生效果,几年下来单位效益变好,员工收入也提高了。”胡迟说。

胡迟认为,这次《意见》里的政策还是原则性和框架性的,具体放宽到什么程度,还要看下一步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具体文件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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