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广州放宽台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2018-07-31 09:04:3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鼓励台资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自贸试验区等平台建设,与大陆企业同等享受各类扶持政策;支持在穗台资企业投资广州十大重点发展领域和广州十一项重点工程,享受本市企业同等政策。对特别重大台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7月30日,广州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州60条”),上述内容被列为前两条,以突显将赋予台企同等待遇。

今年2月,国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随后,上海、天津、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杭州、淮安等十几个省(市)、地区陆续出台细化落实措施,均聚焦“台企台胞同等待遇”。

此次出台的“广州60条”则在全面涵盖国台办与广东省惠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少广州特色措施。

深化穗台经贸合作方面,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可在广州办展办会,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支持台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债转股、交叉持股等方式,参与本市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台资企业可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前提下自行改造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持股比例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台湾地区投资者可享“跨境通”服务快捷落户广州,等等。

作为台商投资大陆的首选地和投资聚集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广州与台湾的经贸合作近年来一直稳步增长。

截至目前,广州累计批准台资项目3230宗,投资总额218.78亿美元,常驻在穗的台商及眷属超2万人,台资企业员工近20万人。其中,正在建设中的富士康增城第10.5代显示器项目总投资610多亿元人民币,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引进的最大的单笔投资项目,预计投产后年产值达1000亿元人民币。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