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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信托公司管理费低成发展痛点(3)

2019-01-11 14:43:1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尽管《慈善法》和《信托法》为慈善信托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的法律支持,但是由于慈善信托的立法和实践仍处于初期起步阶段,慈善信托要实现规模做大和影响力的提升还面临着较多的阻碍。

康朝锋表示,目前信托公司暂不具有税收抵扣资质,委托人交付信托财产后,信托公司无法为其开具捐赠发票等免税凭证。慈善信托的非赢利模式,使信托公司做为商业公司不能将其作为主营业务。跟基金会相比,信托公司的收费不及其十分之一;相较于基金会的直接捐赠,慈善信托设立程序较为复杂,涉及银监局和民政局的双重备案,目前银监虽鼓励开展此类业务,但未出台对相关的简化文件。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慈善信托的业务中,信托公司的收费大概是0.3%左右,具体如何定价,主要看慈善信托的成立规模,对信托公司而言,开展此项业务主要是增加品牌美誉度。信托业协会援引的一项数据显示,在2017年备案的22单慈善信托中,受托人、监察人不收取报酬的为13单,9单约定收取信托报酬,其受托报酬在0.2%-0.7%。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导致慈善信托受托财产种类局限于资金类财产。目前,实践中突破不动产和股权作为受托资产设立慈善信托的障碍的方式只能是采取交易过户,同时承担高额税费。这无疑为高净值人群利用不动产和股权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事业设置了巨大障碍。”民生信托慈善信托相关业务负责人称。

尽管当下备案慈善信托规模虽小,但作为资产管理的一种形式,未来市场广阔。“相对于传统慈善组织拥有的资产规模,慈善信托当下的发展状况只能算是小荷才露尖尖角,但慈善信托的制度优势,将注定这一慈善形式会逐步成为国内慈善活动的主流。”李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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