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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抵税引房东恐慌 税务局:暂无加强房租收入征管通知(3)

2019-01-07 10:37:4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减税降费是主旋律,因此不少分析人士认为,当前税务局去加强房东出租房屋纳税征管可能性小,相当一段时间内仍是维持现状。

房租定额标准下免税

施正文认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大背景下,为了降低征纳双方的风险,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由于我国对小微企业采取了普惠性税收免除政策,参照这一政策,可以对个人出租房屋设置一定标准,比如个人只出租一套房,且租金收入在多少元以下可以免税。

其实,目前国家对个人出租房屋设置了一些税收优惠条件。

根据现有法律,个人出租房的租金收入缴税涉及多个税种,这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施正文表示,个人出租住房有不少优惠政策,比如个税实行10%的优惠税率,房产税减按4%来征税等。而不少地方为了简便征税,将几个税费打包,对月租金收入实行比较低的综合征收率。

目前不少地方实际上对房租收入采取综合征收率,各地设置并不一致。比如北京、上海等地按5%来征税,也有一些地方根据租金收入不同,设置了4%~8%的不同征收率。

一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地方实行的租金综合征收率远远低于跟国家各个税种法定税率,租金的实际税负比较低,因此房租收入纳税问题不是税负轻重,而是要不要交税。

“短期可以提供免税优惠政策。但从长远来看,应该对我国财产税制进行改革,改变目前繁琐且落后的税制,建立起完善的房地产税。对个人出租房屋收入是否缴纳个税,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基本减除费用,让大部分出租房屋个人可以不用缴税。租金是否缴纳增值税维持现有月租不超过3万元免税政策。”施正文称。

责编:杨小刚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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