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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新规要求,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黄金产品的宣传口径应当与金融机构官方网站保持一致。对黄金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及代理销售的互联网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刚性兑付。
另外,互联网公司可以展示产品,但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金融机构也不能吧其应有的责任推卸给互联网公司。
近来,涉及高杠杆高风险的黄金T+D交易中,互联网公司夸大宣传,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案件频频发生。
11月27日,17名投资者因交易上金所的现货白银、现货黄金产品亏损共600多万元,集体将上海金大师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金大师”)及其结算单位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下称“深圳金融结算”)告上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
案情显示,金大师采取操纵开户、恶意喊单的方式,诱使非专业的普通投资者频繁交易高杠杆、高风险的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产品。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卫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现货延期交收类似证券交易,会员单位管理、投资者准入非常重要,对恶意喊单、操纵开户的问题要严格监管。”
本次221号文也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黄金产品时,应当提示产品相关风险,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开展业务前要充分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
目前,上金所只允许银行、地方金融结算中心等金融类会员开发自然人客户。
证券时报记者 刘筱攸 云中鹤 为客户代购黄金,再将客户的黄金向知名珠宝零售品牌供货,使客户获得黄金租赁收益——这是一种较为小众、隐蔽性极高的贵金属租赁理财模式
原标题:人民银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人民银行系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福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杨长岩公车私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