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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对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支持培育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创业支撑平台,优先支持举办重大创新创业活动,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重大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鼓励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新引擎。(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五、对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安排中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予以倾斜,促进其行政区域内制造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和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六、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的市(地、州、盟),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在重点项目上予以倾斜,鼓励地方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七、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奖励,并优先支持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八、对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并优先支持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在会上介绍价格方面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