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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称,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运营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重点任务包括六方面,一是,提高充电设施技术质量;二是,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三是,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四是,强化充电设施供电保障;五是,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六是,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
此外,《通知》提到,鼓励地方充分发挥“十三五”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作用,促进整车行业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行业合作。
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北京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推动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2018年11月9日
责编:李燕华11月9日晚间,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下称《意见》),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进一步支持。《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