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发改委:工商业电价降10%是硬任务,负面典型要曝光、处罚(2)

2018-12-04 09:20:2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对转供电主体截留国家降价红利的,鼓励转供电主体终端用户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监督检查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而对于拒不执行、截留政策红利等负面典型,要进行约谈、媒体曝光或依规处罚。

通知还指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要提高为任何用电主体需求服务的意识,加大改造力度,尽快实现直接供电。而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主体责任在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降价政策效果或第三方评估较差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国家要降低一般工商业的电价,这个愿望是非常好的,但需要平衡好各方面的关系。”原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所长周大地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因此,这需要一个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出台了10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在电力公司的支持配合下,降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有专家指出,此举主要有两点意义:一是继续加大降成本力度,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通过降低一般工商业过高电价,让其获得改革红利,提高中国产品价格竞争力。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