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全国多地再降一般工商业电价,广东这次降5.7分

2018-08-30 09:36:5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近期多地调降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以期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8月28日,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广东全省除深圳市外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7分。

全国多地再降一般工商业电价,广东这次降5.7分

其中,深圳市的“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平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67分,峰段和谷段的电价按原有比价同比例降低。

广东此次降电价的决定,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等文件规定作出的。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191号)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全国多地已经作出了降低电价的决定,目的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8月24日,贵州省发改委公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8〕1044号)》显示,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4.46分钱。

而在8月23日,重庆市物价局下发的《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5.08分。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上述三省市作出的电价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为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从2018年3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分三批推出8项措施进行落实,合计为企业减负821亿元。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