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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技术公司在使用其平台产生的专有客户数据做信用评分时有一些主要的优势,一是能够收集并处理关于客户的非财务性数据,从而提高风险评估以及信贷供给和定价的效率,特别是能服务一些因为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抵押品的小微企业。二是信用评分模型运行较快,能提高信贷缺失的效率和客户体验。像一些网上银行的在线贷款是纯信用的,无需抵押和贷款,30秒申请最快3分钟到账。而且有很多的研究表明,大技术公司的信用评分对客户违约有一定的约束能力,因此,信用评分技术能帮助大技术公司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数据的质量、数据的代表性的变量实际影响信用评分的结果。此外,计算模型和经营模式的相似性会在技术公司之间产生同质化的竞争,还可能带来顺周期的问题。
总之,大技术公司在处理数据上面有他的优势,但并不能改变基于信息处理的金融中介模式。可能把一些原本属于关系型贷款的转向交易型贷款。但同时,由于模型、算法、模式的相似性,会带来同质化竞争,并带来顺周期的问题。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数据质量、数据的代表性也会影响其风险管理的能力。
二、大技术公司相对客户强势地位可能带来的影响。
大技术公司平台对客户的黏性有助于控制客户的信用风险,因为客户一旦违约,就有可能被平台排除在外,从而丧失从平台获利的便利性,本质上是通过客户与平台之间的重复博弈来抑制客户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大技术公司相对客户的强势地位,有可能扭曲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最近一些调研发现,电商平台有不断拉长应付账款周期,加剧小微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电商平台的收费项目也会加大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可能非正常的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为电商平台的金融业务创造需求。在极端的情况之下,小微企业可能落入电商平台的金融陷阱。
人民网北京10月19日电 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科研成果转化与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这一问题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