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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出促进实物消费:推广新能源车每辆最高补50万

2018-11-08 09:18:2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为促进实物消费,山东省出台政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获每辆2~50万元推广应用补贴。

7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在促进消费方面提出了包括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实物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优化消费环境等4项具体措施。

在增加收入方面,山东省要求,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方案,出台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具体办法,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3年内全部落实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工资待遇水平,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之外。

关于促进实物消费,《意见》提出,对山东省纳入国家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给予每辆2-50万元推广应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公务用车、公交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选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今年9月,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其中指出,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是山东省聚力做强的三大重点产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将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形成新增道路运输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为主的发展格局。

同时,将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领域应用。2019年起,山东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要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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