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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长江保护需要一部法律,为经济带立绿色发展规矩(3)

2018-11-08 09:18:2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王金南说,在严格遵守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现行法律的前提下,应将长江保护的特别定位和特殊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化,将正在和将要实施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中的关键任务要求提升为法律约束,从根本上解决空间布局不合理、江湖关系不和谐、岸线开发不科学、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

王金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人们对于长江保护法的认识还处于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根据目前的研究进展,长江保护法应明确标准和规划,研究河湖长制、排污许可、生态补偿、区域限批等国家普适性制度章程如何转化为长江流域的具体要求。

此外,应明确法律管控的重点流域,明确在长江流域哪些不能做,哪些不鼓励做。如空间管控,明确提出三线一单落实、自然岸线保护、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等要求;水资源开发与利用,明确提出用水总量控制、生态流量保障、水电开发约束等要求;水环境保护,明确提出不同类型水体和不同种类污染源的保护和治理要求;生态保护与修复,明确提出河湖湿地、森林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以及采砂控制等要求;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明确提出企业环境风险、交通运输环境风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监管等要求。并明确在长江流域违反法律、破坏生态规矩需要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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