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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之“上海经验”,守好民生保障的最后防线(2)

2018-10-26 09:12:4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我们每年的4月1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会随着最低工资这些保障线进行动态调整;而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覆盖对象的面也在增加。”林婕说。据了解,上海城乡低保标准由1993年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120元,达到如今的1070元。

其次,除了上述生活救助之外,医疗、教育及住房等单项救助则作为补充救济手段,以纾缓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以教育救助为例,2005年,上海对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九年义务教育制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免书簿费和补助生活费。截至2017年底,累计实施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救助45万人次。

此外,民政部门在传统的手工核查基础上,引入精准收入核对机制来保障社会救助的公平性。

“早些年大家说的,开着宝马、戴着金戒指(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费),是因为在传统方式上,如果我们没有进行经济状况核对的话,就根本没办法核定他的真实财产状况。如今,运用信息比对手段审核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我们网上都可以看到,因而就可以规避掉很多类似骗保的情况。”林婕说。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上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在《上海民政改革创新40年》中撰文表示,1993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首次将待业人员纳入政府救助范围。上海低保制度的建立,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进行彻底改革的制度创新成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而建立的一道“社会安全网”。

针对网络化、体系化的社会救助制度构建,上海也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例如,上海注重救助和就业政策联动,鼓励待业人员通过就业脱贫;上海在2002年先后制定“生活费抵扣”政策和“救助渐退”政策;对于城镇低保家庭待业人员,只要有了实际的就业行为,就可相应增加其本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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