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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有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对电改认识与中央精神有偏差(2)

2018-10-19 09:14:4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但相对于售电侧等环节而言,有企业内部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增量配电业务投资触及的利益更多。

《通报》要求,各省(区、市)要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尽快实现项目落地。尚未确定业主的增量配电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落实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务的要求,不建议电网企业或当地政府投资平台控股。

《通报》还要求,电网企业须向增量配电网提供系统公平接入服务,禁止对未参股项目封锁接入电网所必备的相关信息或变相阻挠系统接入。

《通报》明确,自发文之日起,地方负责相关业务的主管部门须建立定期上报机制,对于尚未建成投运的试点项目,必须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在《通报》公布前,10月10日,第一财经记者从电力行业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已经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网、南网、内蒙古电力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和问题突出地区进行约谈的函》(下称《约谈函》)。

根据《约谈函》,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各省(区、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督查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相关责任部门改革推进不力,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一些电网企业或干预招标,或强制要求控股,阻碍社会资本进入,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设置障碍,导致部分项目迟迟难以落地。

《约谈函》称,为确保中央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推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加快落地见效,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推进缓慢和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约谈。

据了解,此次约谈的地区主要涉及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四川等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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