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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全国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正式公布,其中,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2项取消审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
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旨在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其中,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2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0余项,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是渐进的,不可能一步到位,有些审批短期内还没有取消的条件,而有些审批还涉及到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能调整,一些机构监管能力的强化。
“对于涉企行政审批改革,最关键的是减少审批后,会给市场带来什么变化和影响。如果减少审批没有加强监管可能导致更多假冒伪劣和市场混乱,那么改革就不成功;如果减少审批而监管跟上了,那么改革就是有序的,真正改善了营商环境。”彭澎说。
为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上海针对行政审批中的告知承诺制度,推出了全国首个创制性地方法规。 4月26日,上海市发布了即将于5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原标题:北京工程建设项目实现14部门审批事项“一窗受理” 原标题: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服务试运行 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昨天起,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一个窗口”综合服务进入试运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