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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陈毓圭:中小股东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否决权

2018-09-26 17:33:0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维护自身利益面前,中小投资者势单力薄。在国际上,会计审计标准本身,没有专门针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条文。注册会计师作为上市公司财报披露的把关人,是否能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担起一份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书记、秘书长陈毓圭在9月26日举办的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建议,可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办法,做一个制度安排,赋予中小股东群体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否决权。同时,在中小投资者教育中增设会计审计课程;并在广泛征集中小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规范上市公司网站披露的年报信息。此外,会计审计信息不应成为中小投资者眼中的“天书”,改进年报会计审计信息的文字语言尤为必要。

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稳步提升

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是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发展起来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得以快速成长,是在1990年代以来证券市场创设之后。证券市场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资本市场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市场经济诚信链条的重要一环,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基于以上认识,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完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陈毓圭说,首先,中国注册会计视协会(下称“中注协”)建立了与国际审计标准趋同的审计准则体系,按照中国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按照国际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所达到的保证程度是一样的。其次,建立了系统风险导向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每三年对证券期货业务特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一遍。再次,把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作为行业监管的重点,建立年报审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年报审计开始前,发通知提示风险,年报审计期间,针对风险客户进行约谈,年报审计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执业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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