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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搭台”,银企面对面:三方再议民营小微融资难题

2018-09-07 09:28:0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再出优惠政策

最近一年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不断推出。6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至500万元。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这一上限将进一步上提至1000万元,并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据相关部门测算,按照年度来算,一年可以免征增值税大概280亿元。

不久前,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了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

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先后在去年9月、今年4月、7月进行定向降准;再贷款方面,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

《意见》还提到了,完善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创新多种融资工具后,银行间市场共有800多家民营企业发行金额超过2.8万亿元。

《意见》还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改进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

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也不断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监管和指引,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的政策传导。

今年3月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据了解,近期这一担保基金已经在北京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高达661亿元。

易纲在会议上强调,金融部门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政策、发债政策等金融政策上都一视同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采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等“几家抬”的办法,激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畅通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要准确把握小微企业平均生命周期短、首次贷款难、风险溢价高的客观规律,构建服务小微企业的商业可持续模式,加强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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