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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少数传染病防治企业违法违规

2018-08-29 09:57:5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例如新疆霍尔果斯作为重要口岸城市,目前无专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职能由市人民医院的一个科室负责,传染病监测检验能力明显不足。同时,一些地方的市、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远未达到国家标准,与日益繁重的传染病防治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基层传染病防治执法能力和水平。例如,云南省的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平均达标率仅为58.49%。

执法检查组认为,少数生产经营企业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少数传染病防治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甚至违法违规、涉嫌犯罪,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王晨表示,不久前发生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案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我国药品管理法已对药品(包括疫苗)的生产经营作出明确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也规定: “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该企业却公然违反法律和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逐利枉法,违反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生产人用冻干狂犬病疫苗过程中,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工艺、编造虚假生产检验记录、销毁证据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嫌犯罪,必须彻底查清真相,依法从重处罚,切实加强监管,保障人民健康。

应对跨境传播风险

执法检查发现,传染病防治法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例如,新突发传染病发生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不能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及时控制其流行;该法部分条款有义务规定没有法律后果,法律责任部分有些条款存在处罚过轻、违法成本低、警示作用不强、操作性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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