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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能降低农民工用工成本吗

2018-08-23 09:11:5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近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先生在演讲中谈到当前的城镇化问题。在演讲中,杨先生谈道:“我国现在还是中等收入国家,但已经呈现未富成本高的状态。其中,人力成本的大幅度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城市政策缺乏包容性,只让农民工进城干活,不让他们在城市落户,表面上看降低了城市公共服务费用,但助推了全社会人力成本超阶段快速上涨,对保持竞争力十分不利。”

对于杨先生“只让农民工进城干活,不让他们在城市落户”“助推了全社会人力成本超阶段快速上涨”的看法,笔者持不同意见。笔者认为,从用工方的角度来看,只进城干活、不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其用工成本是最低的。

农民工收入不足以支撑在城落户

农民工全家进城落户,除了城镇因此而增加的公共服务费用外,所增加的其他开支,包括日常生活支出与买房或租房的支出,也需要农民工家庭自己承担。

在劳动力市场上,用工方是需求方,农民工是供给方。农民工的工资是用工方人工成本的大头。

因此,进城落户对农民工用工成本的影响,就可变成对全家不进城或进城条件下农民工所必需工资水平的比较。如果现有的、“家属留乡村”条件下的农民工工资水平,不足以维持他们全家进城落户后最起码的生活,就可以认定,那些不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其用工成本要低于全家进城落户的农民工。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笔者对外出农民工2016年的收支作了估算。估算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现有的工资水平,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全家进城落户后的正常开支。具体如下。

假设进城落户的外出农民工全家人口3人或4人,其中2人为农民工,其余1~2人为家属。

2016年,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572元,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则上述农民工家庭年收入为71440元。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仅有2015年的数据。人均为1012元,增长幅度与当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的增长幅度相同。假设该支出水平2016年的增长幅度也与当年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的增长幅度(6.3%)相同,则2016年该支出为1076元。再假设农民工家庭进城落户后,其家庭所有成员月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都维持在上述水平,则其年人均(12个月)生活消费支出为12909元。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该农民工家庭可结余32713元(3口之家)或19804元(4口之家)。

2016年,全国商品住宅平均售价为6910元。如果进城落户农民工家庭用当年结余买商品住宅,只能买4.73平方米(3口之家)或2.87平方米(4口之家)。这意味着,如果进城落户农民工家庭想在城里买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住房,需要12.67年(3口之家)或20.93年(4口之家)的年结余,其中还没有考虑房价上涨与贷款买房利息的影响。

应该指出的是,农民工内部存在着相当大的收入差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275元,其中农民工最高20%收入组的月均工资已经达到8823元。如果从全国农民工中扣除上述最高20%收入组,其余80%农民工的人均月收入就只有1888元。这意味着如果进城落户,绝大多数农民工连维持家庭生活消费支出都捉襟见肘,更不要说买房了。至于收入位于前20%的农民工,其中不少人工作在工资水平相对高的一二线城市与沿海地区;这些城市与地区工资相对高、房价相对更高。如果城镇化的含义是农民工在所工作的城市落户,这些“高收入”的农民工仍然无能为力。来自国家统计局农民工市民化调查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进城农民工中,购买商品房的仅占16.5%。

以上分析表明,相对于全家进城落户所需的收入水平,农民工现有收入水平明显偏低。从劳动力市场用工方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现有用工成本要比农民工进城落户后低得多。

农民工用工的两难

“只让农民工进城干活,不让他们在城市落户”,尽可能把农民工工资维持在现有水平,这肯定对城镇用工方有利。其代价,一是绝大多数农民工现有收入水平远低于城镇化所必需的生活支出水平,因而没有进城落户的经济能力,从而阻碍了农民工城镇化;二是在低工资条件下,农民工为减少消费支出,不得不把不能在城镇工作的家属留在家乡,由此导致了与“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妻子)相关联的一系列问题;三是外出农民工无法同时照看留在家乡的老幼病残,因而无论家乡是否有活干,数以千万计的乡村劳动力都不得不留下照看家属。

应该指出的是,就算有关方面为降低用工成本而情愿付出上述代价,现状也维持不了几年了。理由如下:

以往农民工愿意接受远低于城镇职工的工资,原因是“家属留乡村”,且乡村生活支出大大低于城镇。但经过30年的流动,近几年流入城镇的这类农民工多数年龄在50岁以上,甚至还有不少(仅2017年就有222万)在60岁以上。60岁以上农民工年老体衰,属于农民工中的弱势群体。如今,连他们都能进城工作,说明乡村中能够把家属留在家乡、自己外出工作的农民工已所剩无几。

如果城镇用工方还需要更多的农民工,就只能寄希望于留在家乡照看老幼病残的乡村劳动力。这类劳动力不可能丢下家里的老幼病残而独自进城工作,因而城镇用工方必然面临两难局面。如果想利用这类农民工资源,就得让他们带着照看对象一起进城;城镇生活开支远高于乡村,因而吸引这类农民工进城的必要前提,恰恰是农民工工资的一次性大幅度上升。反之,如果想维持目前农民工工资绝对水平低、增长速度不快的局面,就需要把农民工总量控制在3亿左右,即控制在只需使用“家属留乡村”的农民工的水平。如果用工方既不想大幅度增加农民工工资,又希望招到更多的农民工,那他们能做的,也就是抓住最近3~5年了。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编辑:孙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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