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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家机器人企业的负责人黄培坤最近异常忙碌。这几年,3C电子行业的智能制造需求剧增让公司的发展走上快速轨道,这阵子正在引进投资者做A+轮融资。不过,深圳即将出台的一则知识产权方面的法规,可能会让他忙上加忙。
该法规是指《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这也将是全国首部综合类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了该条例的草案。其中,颇受关注的一点是,该条例拟规定在侵权所得收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最高罚款500万元,堪称史上最严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曙光表示,草案已经送到市人大,本月底将进行一审。
黄培坤是深圳市鑫信腾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让他忙上加忙的是,他需要开始建立自己公司的知识产权体系和法律团队。不同于资金雄厚的大企业,也不同于小企业——前者大多已经建立了知识产权团队而后者专利甚少,处在中间地带的他对这一需求尤为迫切。
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我们这类注重研发投入的公司肯定是个利好,但是有个风险:企业做大之后,即便你不想起诉别人,也可能会被别人起诉,因为你购入的很多零部件可能是侵权的,而你一无所知。”
形成震慑力的,不仅仅是高额赔偿。一旦上述条例出台,就意味着被侵权企业的维权不再那么艰难,越来越多企业可能会走上维权之路。
随之而来的,是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规定的“侵权企业禁止销售侵权产品”,发挥效果的空间将更大,这对一些侵权企业无异于“大杀器”。
有一个印度知识产权的谜题:在版权特别是软件版权领域,印度积极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而在专利领域,印度通过采取“强制许可”以及对专利法条款的特殊解释,不断规避西方跨国企业的专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