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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国酒”梦碎致歉,是幡然醒悟还是另有所图?

2018-08-15 09:18:5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为“国酒茅台”商标奔波17年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昨日晚间正式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标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十余年执着申请国酒商标的贵州茅台缘何幡然醒悟?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2001年开始,茅台就曾先后9次对“国酒”商标提起申请,均未成功。到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当时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过初审,但这审核结果遭到了业内一众酒企的反对。五粮液、汾酒、水井坊、郎酒、舍得酒业等企业均认为“国酒”商标不应被茅台注册独占,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共收到异议书95件次。

2016年末,国家商标部门决定对“国酒茅台”商标不予注册。2017年,茅台集团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标委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此前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悉,茅台集团于7月下旬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不过,其在8月13日晚间却一反常态,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标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说,茅台此前诉讼行为是属于行政诉讼,并非索赔。商标行政诉讼是一种很常见的诉讼,中国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仅去年就审理了16万多件各类商标评审案件,其中有9000多件案件进入了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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