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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公司上市考验市场主体的估值定价能力

2018-08-09 17:00:5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对新经济公司的估值,还要观察行业景气度,预防陷入景气度陷阱。企业往往会选择在行业高景气周期进行IPO,当行业IPO达到峰值时,意味着行业指数及估值已达高点,随后很有可能到来的便是二者的回调,行业景气水平下行。以新能源行业为例,政府扶持政策与补贴标准的变化,使不少新能源公司业绩随着行业景气度大起大落。如果企业选在业绩最高点进行IPO,很容易询得高价和高市值。但这种企业上市以后,极容易在政策变化后出现业绩大幅变脸,投资者容易遭到戴维斯双杀。

在新经济公司估值定价中,机构投资者具有关键作用。一是机构应发挥研究优势,为新股合理定价,保持专业机构应有的独立、客观、理性、审慎。二是作为询价对象,要切实对新经济公司进行深入研究,而不是像目前的IPO询价一样,只是以公式倒推新股发行价。三是对IPO发行方起到制约、约束作用,防止拟上市的新经济公司要价过高,损害投资者利益。应该说,逐利是资本的本性,有些新经济公司的业务、商业模式本身也不清晰,极容易浑水摸鱼、瞎忽悠而漫天要价。在这方面,机构作为主要的询价对象,应切实代表投资者约束发行人的高估值冲动。(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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