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再次,在网络安全方面,李东荣表示,当前,网络安全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常规攻击持续演变,分布式拒绝服务,高级持续性威胁等攻击手段不断翻新,有组织、有大规模的网络攻击时有发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科技在推动基础设施和金融服务线上化、开放化的同时,也增加了网络安全隐患。
“在传统的通信环境下,过去金融风险如果发生,往往只是局限于某个营业场所或某个区域,但现在,通过网络,特别是在移动网络的条件下,有可能牵一发动全身,将风险因素迅速传染至其他的机构和关联行业,乃至整个地区,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李东荣表示。
最后,在数据安全方面,李东荣称,随着电子商务条件下购物、支付、理财等网络金融系统的不断丰富,一些机构也积累了海量的客户行为数据和交易数据,但因其信息系统管理水平和应对网络攻击能力未能同步跟上,其数据安全保卫能力存在不足,存在数据被集中泄露的风险。此外,由于网络数据复制的无限性和低成本以及数字二次利用和传递的隐蔽性,金融科技领域数据过度采集、数据倒卖、一次授权、重复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面对上述问题和安全挑战,我认为,从金融监管部门到所有从业机构,都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因自身理念和管理原因导致的安全问题上,更不能兜圈子、绕弯子。”李东荣表示。
为了应对解决金融科技的安全问题,李东荣指出,从业机构更应该把金融科技安全放在更重要、更优先的位置上,在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稳妥、审慎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部门也不能因为追求所谓绝对安全,在促进发展、提升效率方面缩手缩脚、停滞不前,而是应该通过建立试错、容错机制,开展测试、验证等手段,来丰富安全管理,促进安全和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行业借贷业务规模、覆盖客户数量飞速增长,对应的债务催收相关业务呈野蛮发展态势,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