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李东荣:整体推进“五位一体”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

2018-05-21 09:14:0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应该整体推进包括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深圳举行的“大湾区经济与发展论坛”上表示。

具体而言,李东荣认为,五位一体的多层次金融科技治理体系包括,首先需要严格法律约束,从全球经验看,按照业务实质和法律关系,将金融科技活动纳入相匹配的法律制度框架,是各国普遍的做法,从中国的情况看,应该充分的利用和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金融科技业务的规则和监管分工,将金融科技全面纳入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在法律不够明确或不适用的领域,应该遵循金融基本规律,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对相关的规定进行适应性的调整,减少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在法律确有空白的领域,应该抓紧法律法规和配套细则的制定和建设,补齐制度的短板。

其次,需要强化行政监管。金融科技的监管既要体现传统金融监管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又要体现信息化时代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李东荣说,一要实时穿透式的监管,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的连接起来,综合全链条信息,判断其业务实质,从而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则。二是实施一致性监管,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机构,只要从事金融业务就必须接受基本一致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要求。三是实施协同式监管,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完善中央和地方的监管分工,推动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行互补。四是实施持续性监管,完善金融科技统计和风险监测体系,对于金融科技的发展演进和风险变化要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避免一些新机构、新模式从小而被忽视发展成为大而不能倒。五是实施创新式监管,注重利用数字技术改进金融科技监管的流程和能力,积极探索监管科技等新手段、新模式的实用性和可信性,实现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第三,加强行业自律,金融理论和实践表明,行业自律具有贴近市场和会员组织的优势,能够分担政府市场之间的沟通成本,建立起具有市场约束力的自律惩戒机制,从而形成对行政监管的有机配合和有力支撑。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