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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针对“2016年,中国煤炭科工违规对外出借资金300万元,至2017年4月仍未收回”问题,借款方已承诺待基金会正式设立后即刻返还中国煤炭科工垫付资金。
(七)针对“中国煤炭科工未按规定退出房地产业务,2013年和2016年违规批准所属企业开发商业性房地产项目”问题,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不再新增房地产项目,合法退出已进行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责成所属企业合法转让房地产公司100%股权,彻底退出房地产开发领域。
(八)针对“已列入国家优先实施项目清单的1个重大建设项目仅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问题,已及时开会研究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三次董事会会议,围绕项目建设进行专题研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强化顶层设计。三是大力开展国际认证合作,消除贸易壁垒,努力实现矿业装备出口便利化。四是充分利用国家战略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目标市场。
(九)针对“2017年,中国煤炭科工与外部企业签订框架协议,拟通过虚假转让股权方式获得其产能指标,规避去产能政策要求”问题,已暂停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执行。并以此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煤炭去产能的相关政策。
(十)针对“2016年,中国煤炭科工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压控目标任务”问题,进一步加大了“两金”考核力度,将“两金”任务目标与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挂钩,取得了一定效果。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国煤炭科工在收入增长15%的情况下,“两金”仅增长了0.7%,与上一年基本持平。今后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将“两金”压降工作压力传递到各单位和一线员工,实现账款清收常态化。二是鼓励抹煤、债权重整、法律诉讼等多形式、多途径回款。三是对重点欠款单位,集团领导带队,多频次走访催收,力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