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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2009年至2016年,中煤科技等2家企业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3.29亿元资金存在损失风险”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集团管控,强化制度执行,多次开展相关业务排查,明令禁止开展任何类似业务,严控风险。目前,中煤科技已宣告破产,法院已受理,中国煤炭科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中煤科技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工程科技系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煤炭科工对其持股23.33%,属于参股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董事长、总经理均非中国煤炭科工人员,相关风险已有效分散。
(三)针对“2016年,所属南京设计院等两家企业5个工程项目的采购业务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3.05亿元”问题,已新设了工程管理部和集团购销中心,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四)针对“2010年,中国煤炭科工在所属天地科技未经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同意其对下属企业增资2550万元,2016年增资对象已停产,上述投资面临损失风险”问题,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投资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投资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严格防范投资风险。
(五)针对“2009年,天地科技未报集团审批,为下属企业贷款2380万元提供担保,至2016年底承担连带责任代为偿还的1323.92万元本金及利息存在损失风险”问题,该下属企业已成立清算小组,组织清算审计。对该事项产生的损失,拟通过后续土地、厂房处置款挽回部分损失。中国煤炭科工将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控,各单位将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相关担保制度要求:“对控股企业提供的担保,原则上应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反担保。”最大限度保障中国煤炭科工权益,杜绝此类事项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