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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康达尔已与瑞华完成前期的审计工作。公告透露,瑞华于2017年11月开始预审;2018年1月3日,康达尔便与瑞华签订了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即与瑞华就审计事宜展开多轮沟通,于1月31日支付了审计费用。而瑞华于4月9日向公司提交报告初稿,并于4月20日提交了最终的审计报告修改稿。
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6.7条,“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康达尔公司章程也有相关规定。
北京方利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贾瑞果表示,康达尔的做法有违深交所和公司章程规定,并不合理。
第一财经向一名财务顾问、资深投行人士咨询,该人士表示,“在得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上市公司与意向审计机构接触,可进行初步商谈、确认费用等,即使签约定书也无不可,但这份约定书应该是股东大会同意后才能生效。而康达尔不合规的关键处是已支付费用,并开展审计工作。”
该人士进一步表明,“上市公司应在上一年度股东大会上便进行聘请下一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
对于这个指控,康达尔没有正面回应第一财经,仅表示以公司公告为准。
该人士认为,按目前情况来看,康达尔可能很难在7月2日前披露定期报告。“但一般情况下,在深交所对康达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两个月内,监管层通常会出面协调。”
来自京基核心人士的消息表示,“5月底,公司已向证监局递交解决问题的方案及建议,愿意接受监管部门协调,尽早解决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问题”。
京基如今尚未上市,市场普遍认为,京基入股康达尔,一为其土地资源,二为上市平台。京基自然不愿看到康达尔退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