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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关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要求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分别为:责令改正;记入履职记录,进行行业通报;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在处罚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法予以罚款、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禁止进入保险业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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