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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增强市场服务能力。高举“服务领先”大旗,强化精准服务、有效服务。一是突出服务重点。加强对标杆企业,特别是“千人计划”“孔雀计划”等创新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强市场推广等配套工作,推动相关公司到深交所上市。深化大型企业集团综合服务,提供一揽子对接方案。二是完善服务网络。搭建“总部+三基地”服务平台,深化“梧桐工程”“新金融高地”“资本兴粤”等专项服务计划。强化投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以深交所为中心的创新资本生态体系。加大西部投入力度,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三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推动完善先行赔付机制,创新投资者宣传教育机制,将投资者保护落实到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
(三)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将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放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大局中统筹谋划,既防“黑天鹅”,又防“灰犀牛”,全力保障市场安全稳健运行。一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加强对各类杠杆工具的风险防控,强化市场资金动向监测。完善高风险上市公司台帐,加强风险动态跟踪评估。密切关注债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建立债市流动性支持机制,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加强交易结构、估值水平、交易行为、杆杠资金等课题研究,增强预研预判能力。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建立常态化现场检查机制,完善市场监测机制,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科技应用能力。建设大数据信息服务系统、股票质押风险监测系统、融资融券风险监测系统等大数据应用项目,建立大数据综合平台。
(四)全面提升一线监管水平。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以高质量的监管推动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一是完善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主动式预防式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协作,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与交易监控联动,提升监管协同性。二是强化基础制度建设。以新《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为契机,持续修订一线监管制度规则,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推进监管公开,保障自律监管规范透明。三是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强化原则监管,优化信息披露直通车制度,提高深市质量与运行效率。全面重新签订上市协议,健全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指引、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为主干,以业务备忘录为补充的监管规则体系。优化分类监管,构筑针对高风险公司的密集监管网络。完善分行业监管,丰富传统行业、新兴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体系。落实退市制度改革,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四是严格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持续推进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制定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细则,推进“看穿式”监管,加强跨境监管协作。五是提高一线监管科技水平。加强技术统筹规划,建设新一代互联网应用平台和信息平台,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